2022年8月19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宿迁市湖滨新区财政局原局长刘庆军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庆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刘庆军任宿迁市湖滨新区财政局原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8月19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宿迁市湖滨新区财政局原局长刘庆军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庆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刘庆军任宿迁市湖滨新区财政局原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