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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检先锋】李猛:今天想对检察说出爱
2019-08-08 16:30:00  来源:泗洪县检察院

  “择一人终老,遇一人白首”,在七夕这个空气中都弥漫着浪漫气息的日子里,泗洪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猛在个人日记里郑重地写下“择一事,终一生”,向检察事业说出自己内心真挚的爱。

  年纪虽不大,业绩却不小

  自2013年8月李猛进入检察系统以来一直奋斗在刑检办案一线,办好案件需要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过硬的综合能力,这对年纪轻轻的李猛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是他却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经过两三年的历练,他开始承办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李某某等10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在主犯李某某拒不认罪的情况下,依靠扎实的证据,充分的论辩,得到法院依法判决,其中主犯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办理的陈某等8人贩卖、运输冰毒3600余克案,通过仔细研究案情,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7条,全部被采纳,最终该案的全部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办理的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获宿迁市政法委、宿迁市人民检察院“食药环检察监督案例”优秀奖。

  回首六年来的办案经历,李猛坦言:“碰到了不少难题,也走过不少弯路,但是凡事就怕‘认真’二字,办案也是如此。”

  “火眼金睛”的自侦达人

  在泗洪县检察院里李猛有一个称号叫“自侦达人”,对于办理的案件,他始终认真细致阅卷,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于发现的案件疑点,他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李猛在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时,现场勘验照片中一个掉落在地的门把手引起了他的注意:案件被害人陈某声称被毁坏的价值3000余元的九皇牌智能指纹防盗门,怎么会配备和普通门锁一样的门把手?

  “被毁坏物品的品牌不同直接影响物品价值的高低,甚至关乎罪与非罪”,李猛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立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通过走访案发现场,他发现现场勘验照片中被毁坏的防盗门标志与陈某居住单元其他9户的防盗门标志一致,均为“诚泰”牌,经询问小区承建商了解到该品牌防盗门价值700元左右。就在李猛持续开展补充侦查的过程中,该案被害人陈某3次通过县12345网络问政平台投诉李猛包庇嫌疑人杨某,试图妨碍侦查。

  “一查到底,还原案件真相,这是检察人员的职责。”面对压力,李猛毫不退缩,他走访了九皇品牌销售商,确认陈某提供的销售票据由他人从总代理处私自开出。据此,李猛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重新鉴定受损物品价值。经再次鉴定,被毁坏财物价值由最初的近7000元,变更为1000余元,因未达到入罪标准,公安机关撤销了对原案嫌疑人杨某的刑事立案,而“被害人”陈某也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立案侦查。该案也被宿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监督案件。

  关注每一个细节,弄清每一丝疑点,去实现每一起案件的公平正义,这就是“自侦达人”的修炼秘籍。

  也许这就是爱

  2019年4月以来,李猛被抽调集中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更加繁忙,“五加二”“白加黑”几乎成了常态。每次见到他,他都穿着一身整齐的检察制服,他说这样去提审、开庭都很方便,省去了换衣服的时间。他常调侃“浮世万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工作。日为朝,月为暮,工作为朝朝暮暮。”虽然是调侃,但是却道出了他对检察工作的热爱,这从他如痴如醉地钻研办案知识上可见一斑。“李猛不是在办案的路上,就是在学习办案的路上。”熟悉他的同事,这样评价他。

  他利用一切碎片化时间学习充电,案头床头,始终放着法律书籍,日复一日坚持学习法律知识、检察业务,深刻领悟法律现实精神要义。除了向书本学习,他还积极向身边办案经验丰富的同事学习、请教、探讨案件,碰撞思维火花。他坚持边办案边总结,认真撰写办案心得,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被《法制日报》《江苏法制报》采用。

  从毛头小伙到三十而立,李猛在检察事业上倾注了心血和热情,检察事业也见证着他的一路成长、一路收获。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李猛得到了组织的认可,被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被表彰为“宿迁市首届优秀青年未检能手”,多次被泗洪县检察院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编辑:泗洪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