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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命名首批人民调解实训基地
2024-07-01 10:02: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6月21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调解学院揭牌命名首批6家实训基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庞志贵,副区长梅中亚,江宁区法院、开发区法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现场活动。

  庞志贵要求,深化意识,凝聚思想共识,将调解工作作为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突出重点,提升调解质效,“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专业调解”;夯实基础,增强解纷能力,加强四级平台建设;完善机制,推动长治长效,健全排查运行、有序运行、协调联络等机制。

  “去年,江宁区成立全省首家人民调解学院,先后举办了六批次768人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覆盖面持续扩大。”活动中,江宁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同福宣读了《关于命名首批区人民调解学院实训基地的通知》。据介绍,此次共有6家单位获得江宁区人民调解学院首批实训基地命名,分别为江宁区矛盾调处中心、江宁区法院、开发区法院、江宁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以及东山街道和秣陵街道的矛盾调处中心。

  “我们通过命名成立实训基地的形式,切实推进学训融合向实质性转化,积极锻造过硬调解队伍,不断提升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水平。”朱同福告诉记者,他们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利用好人民调解学院实训基地平台,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和独特优势,推动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解决率,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宁新实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泗洪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