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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成了护企法治讲座
2024-07-01 10:1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谢谢检察官对我从轻处罚,也感谢公司对我的谅解,我已深刻认识错误,今后一定会好好工作。”近日,在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的一场听证会上,被不起诉人小马这样说道。

  小马系镇江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员,主要负责电子设备采购、销售、维护等工作。因为超前消费,小马欠下了巨额债务,萌生了挪用公司货款的想法。2021年底,小马虚构客户需求,代表公司向长期合作的外地企业A公司采购货值28.5万元的电子设备,并利用自己与A公司长期合作产生的信任感,要求对方把货款打到自己的银行账户。

  “老王,你放心,你先不发货,等我这边周转好了立马把钱转给你。”为了避免A公司负责人产生怀疑,小马答应A公司不发货的要求。钱到账后,小马通过个人消费、还债、炒股等挥霍一空。两个月到了,小马的上司催问货为什么还没有收到,A公司迟迟未接到小马的发货通知,也多次催问。在双重压力下,小马只能如实坦白,并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2024年2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小马有自首情节,悔罪认罪态度较好,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以减轻处理。在听取公司意见时,该公司负责人说,小马销售经验丰富,平时工作也勤勤恳恳,公司正处于发展关键期,需要这样的人才,希望检察机关能减轻对其处罚,让其继续为公司工作。

  6月14日,京口区检察院举办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涉案公司销售、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旁听。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后,被害单位代表表示谅解。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京口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公司内部管理隐患、重点岗位监管不严问题,向公司发出书面提醒,并帮助企业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编辑:泗洪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