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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法院推动金宝航道水域协同治理
2025-03-10 10:17: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南水北调,国之大事。年前发出的司法建议,不知道县水务局落实得怎样?”这件事,金湖县法院院长徐俊一直牵挂于心。3月初,徐俊带领宝应湖法庭的法官来到南水北调金宝航道水域,他们此行的目的就是到实地走一走、看一看。

  在河岸上,碰巧遇到在此巡查的金湖县水务局河道管理所副所长缪同权,他指着沿岸整理好的土地对徐俊说:“今天我们一是来例行巡查,二是来规划沿线补绿事宜。”

  金湖法院为何向水务局发出司法建议?这缘于该院审理的一起涉南水北调工程非法侵占案件。

  记者了解到,金宝航道全长28.4公里,是上世纪50年代人工开凿的一条运河,与京杭大运河、长江相连。长期以来,由于该航道权属不清、界址不明,导致沿线部分居户擅自侵占河岸搞种植、搭建房屋、堆放杂物,有的甚至将河岸当成“私人码头”,从事经营活动。

  2011年,国家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开工后,金宝航道成为东线工程的一部分,2012年该段工程建成后,其河段水域及临水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公司。为方便日常监管,2014年,江苏水源公司将航道日常监管权下放给金湖县水务局河道管理所。从2014年7月开始,金湖县水务局受江苏水源公司委托,对原金宝航道沿线遗留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绝大多数人还是明事理的,认识到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性,陆续退出侵占,唯有慕某等个别居户屡教不改,执意侵占。无奈之下,我们于 2017年3月,向金湖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排除妨害。”缪同权介绍道。

  金湖法院这次依法强制执行,着实让慕某消停了几年,也有效震慑了那些跟风者,主动退出分界线以外。

  本以为侵占纠纷就此结束,没想到几年后,慕某又卷土重来,而且将侵占场地由过去500多平方米扩展到800多平方米。更为严重的是,他把周边的建筑垃圾转运于此,堆积如山。这些建筑垃圾不仅含有粉尘,更含重金属,长时间堆放,极易污染一路之隔的河水。

  江苏水源公司于2024年5月再次向金湖法院提起诉讼。为彻底根治侵占问题,2024年10月,金湖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府院联合行动,采取强制执行+行政执法“双管”齐下方案,对慕某非法侵占的经营设施和堆放物进行全面清除。当天的联合行动,还依法依规解决了沿线万某等居户经营摊点外溢等问题。

  慕某等非法侵占排除妨害案件虽然得到圆满解决,但维护金宝航道水域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的、永久性工作,单靠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只能治标,难以治本,必须建立一套长效的防范和监管机制,才能保持长治久安。

  为此,金湖法院经过认真研究,决定通过司法建议书的形式,向金湖县水务局提出建议,“摸排问题底数,实现整治整改靶向发力;筑牢安全屏障,形成预防维护无缝闭环;多方联动治理,巩固现有成果形成长效;精准有效普法,打造激活宣传阵地动能。”

  “局党委高度重视法院的司法建议。”缪同权告诉徐俊,该局专门召开会议,按照建议内容进行了逐条逐项研究,提出了建立日常执法巡查机制、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水源水质监测机制、纠纷综合化解机制等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上报到江苏水源公司。

  边走边听边问边看,不知不觉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虽然大家都感到有点累,但心里却多了几许顺畅和自信。离开时,徐俊再三叮嘱缪同权,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实做细做到位,同时要强化联动机制建设,凝聚各方资源和力量,推动金宝航道水域水质水源环境一体化保护和协同治理,共护一泓清水向北流。

  编辑:泗洪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