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人机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十分广泛,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注入新动力,但其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也不容忽视,一不小心“助农”就会变成“误农”。近日,盱眙县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因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除草引发的纠纷。
被告孟某因种植水稻需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除草。因风力等天气原因,喷洒半月后,邻田种植户金某发现其种植的水稻发生异常,上报当地农业部门后,经农业部门调查,金某种植的水稻减产系孟某喷洒的专用农药所致。金某要求孟某索赔无果,便诉至盱眙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被告喷洒农药飘至原告种植水稻田引发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考虑到水稻减产损失系多因一果引发,与种植人的种植水平、种植季气候等因素也存在一定的关联。法院结合被告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的事实、当日的天气情况以及农业部门的调查意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被告赔偿原告5万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