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商平台搜索“崇明大米”,跳出的商品却标注“非崇明大米”?看似“自相矛盾”的操作,实则暗藏流量猫腻。近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涉地理标志商标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揭开“擦边式引流”背后的法律风险。
上海市崇明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以下简称崇明产销联合会)是“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核定使用于大米商品。产自“长江门户、东海瀛洲”崇明岛的大米,依托岛上肥沃的土壤、充沛的雨水和充足的日照,形成了颗粒饱满、软糯香甜的独特品质。经过多年推广,“崇明大米”已经成为上海乃至全国消费者心中的优质农产品代表,品牌价值逐年攀升。
2023年6月,崇明产销联合会发现,某食品店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铺中,将“崇明”“崇明大米”设置为商品搜索关键词。当消费者搜索“崇明大米”时,搜索结果首先跳出的是某食品店销售的“新米南粳9108大米江苏崇明10kg”的商品链接,点击进入后商品标题却显示“非崇明大米”,产地标注为江苏泰州。
崇明产销联合会认为,某食品店未经许可使用“崇明大米”作为关键词,既侵犯商标权又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开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综合考虑该案被告的使用方式,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即能对商品来源予以区分,不会产生混淆,故不构成商标侵权。
但是,某食品店在“崇明大米”是地理标志商标的情况下,仍在搜索关键词和链接标题中使用“崇明”“崇明大米”字样,虽在商品标题中添加“非”字,但客观上却达到了利用原告商标知名度引流的效果,属于“名为区分、实为攀附”的搭便车行为。该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地理标志商标承载着特定区域的自然与人文属性,背后是无数从业者的心血和一方百姓的生计。相关“蹭热度”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对优质产品的信任,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从“傍名牌”到“蹭关键词”,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不断翻新,需要依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网店销售模式中,消费者通常通过搜索关键词的方式寻找商品,经营者有权根据具体情形自行设置搜索关键词及商品标题,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对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加以谨慎审查并合理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