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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等9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9-06-20 12:45:00  来源:

  2019年6月19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赌博罪等11个罪名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并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等罪名对张某某,张某,王某,魏某某,周某,许某,李某,徐某某8名同案犯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先后网罗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其为首,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有组织的实施开设赌场、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在泗洪当地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非法控制地下赌场和洪泽湖水域非法采矿行业,严重破坏地方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汤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