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洪人发[2019]10号
关于李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耀阳同志提请,经2019年2月28日泗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决定:
李军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兔去王天经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泗洪县人委会
2019年2月28日
泗洪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洪人发[2019]10号
关于李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耀阳同志提请,经2019年2月28日泗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决定:
李军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兔去王天经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泗洪县人委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