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教育咨询”“拓展训练”的旗号,实际从事的却是封闭式管教未成年人的经营活动;一边限制未成年人人身自由,一边把未成年人睡觉、训话的画面发到网上招揽生意。近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整治违规“特训”机构,2家机构被依法责令停办,相关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个案牵出无证“特训”基地
2025年9月,泗洪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被害人被家长以“叛逆、不服从管教”为由,从外地送至某青少年成长教育特训基地。途中,家长联合“基地教官”冒用“执法机关”名义将其骗至基地,随后对其实施封闭式管教。
顺着这条线索,检察官调查发现,该基地以“特训”为名,面向不特定未成年人开展封闭式管教,实质上从事的是专门教育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专门教育是国家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特殊教育方式,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门学校实施,对师资、课程、场所、审批程序均有严格要求。而该基地的办学资格、师资力量均未获任何审批,属于典型的超范围经营。
拍摄未成年人视频引流牟利
更令办案人员关注的是该基地在网络上的营销行为。经调查,2023年至2026年,该基地在抖音、快手等平台设立专门推广账号,发布宣传视频、图文101条,评论转发达2000余次。
在这些视频中,未成年人多次面部无遮挡出镜:有的孩子在房间床上睡觉时被闯入拍摄;有的被贴上“"厌学”“夜不归宿”“即将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等标签;有的被安排自述“我为自己犯过的错误感到深深自责”,再配上“问题少年管教学校”“叛逆孩子教育学校”等文案进行商业推广。
“这些内容实质上是以互联网媒介推销服务的商业广告。”办案检察官介绍,在其中一条视频下方,有9条评论或实名指出画面中孩子的身份,或艾特相识人员围观。结合“叛逆”“辍学”等文案,公众极易将出镜孩子定性为“问题少年”。
办案检察官认为,此类负面标签极易形成“标签效应”,不仅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还可能使其在今后的升学、求职、社会交往中遭受歧视性评价,严重损害身心健康,相关行为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规定。
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此类机构以工商登记的外壳规避办学监管,游走在市场监管与教育监管的交叉地带,极易滋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风险。”办案检察官说。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泗洪县检察院明确“违规开展教育矫治业务”“违法商业宣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两大治理重点,于2026年3月依法分别向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内以“特训”“矫正”“教育咨询”等名义开展教育矫治活动的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依法查处无证办学行为;严查虚假宣传和违规使用未成年人信息进行商业推广的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对涉案基地擅自开展专门教育活动的行为开展调查,依法责令其停办;对其违法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就虚假广告、广告侵权问题立案查处。今年8月,办案检察官到涉案基地回访时,该基地已完成全部学员清退工作。泗洪县检察院还以此案为切入点,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另有一家同类违规特训机构被依法责令停业。
“孩子不是流量道具,‘特训’更不是法外之地。”办案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监督,推动填补此类机构在市场监管与教育监管交叉地带的监管空白,以公益诉讼之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