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一行赴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宿迁市检察院徐卫东副检察长,市县两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团委、妇联等单位负责同志,泗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同军、副主任叶晓曹以及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耀阳等陪同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首先观摩了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对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活动,随后召开了全市未检工作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充分肯定了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今后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二是注重引导教育,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
三是创新未检工作,不断提升案件跟踪实效。
四是强化部门协作,促进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社会化大格局。
泗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同军对泗洪未检改革工作予以肯定,并希望要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多方预防工作。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卫东在会上介绍了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耀阳重点汇报了泗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2月,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最先被确定为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改革试点院。在省市县领导的关心指导下,该院重点从前置审查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注重品格事实证据审查、借助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等方面对未检工作进行了改革创新,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省院对该院改革工作经验先后3次进行了转发,《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宿迁电视台也先后3次对该院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5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在泗洪召开,会议要求全省各级院试行泗洪审查模式。7月25日,最高检《检察要情》刊登了该院的改革经验。9月初,该院未检科长代表省院参加最高检未检文书格式样本修改工作。
与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在现场观摩调研后,认为泗洪县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案件审查模式,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坚持了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同时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