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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检察院对4名涉罪人员开展不起诉集中宣告、训诫
2020-07-13 11:11:00  来源:泗洪县检察院

  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定权,贯彻认罪认罚刑事政策,更好的帮助其改过自新。7月10日,泗洪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12309办案中心对4名涉罪人员进行不起诉集中宣告、训诫。

  

  宣告训诫会上,检察官向四名被不起诉人宣读了训诫书,深刻分析了其犯罪原因,并指出虽然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其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被不起诉人要认罪反思从中吸取教训,守住法律底线。不起诉人表示,将会认真反省,改过自新,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从轻处理的机会,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编辑:泗洪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