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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2021-09-27 15:53:00  来源:泗洪县检察院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司法辅助岗位:2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法律类专业。

  2.综合辅助岗位:4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新闻宣传(新媒体)岗位:1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有新闻宣传、新媒体制作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泗洪籍户口或在本县有固定住所、长期居住,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②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③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④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由政治部组织具体实施。

  (一) 公布招聘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sqsh.jsjc.gov.cn/)、泗洪检察微信公众号(泗洪检察)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 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周末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院大楼311室,联系电话:0527-86244557,15161229194)

  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表(附件2,参照填写模板填好后打印,并张贴照片);

  ②本人户口簿(居住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不予退还)。

  (三) 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等环节。

  (四) 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的60%,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开考岗位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

  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院大楼311室,联系电话:0527-86244557,15161229194)

  笔试分数将在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卷面总分的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累加得出应聘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作风修养、遵纪守法、社会表现等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上岗,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人员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各项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环节时,须自备口罩并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招聘所有环节均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有中高风险地区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进场。考前需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低于37.2度)方可进入考场。

  2.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

  3.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简章由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27日

  编辑:泗洪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