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方式,我们再试一次?”挂完电话后,无锡市梁溪区法院承办法官心里满是忐忑。一起标的不大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经组织了3次调解,原被告差距逐渐在缩小,但难以再推进。这次,法官想换个调解方式,邀请商会调解员加入,地点约在梁溪区扬名商会,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呢?
调解遇困局
换个思路寻求突破
2023年11月,某家具店和某装修公司合作,签订了一份《木作定制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22万元。后因工程实际需要,产生增项8万余元。在后期合作中,装修公司对家具店提供的木门质量不满,迟迟不支付增项部分的价款。为此,家具店诉至无锡市梁溪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但在审理中发现,两公司前期积怨较深。家具店提出,其已催款一年多,装修公司一开始答应付款,却在后期不断挑刺,有违诚信。装修公司则认为木门质量有问题,其还赔付了一大笔钱,这损失应由家具公司承担。经多次调解,双方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案件继续审理下去,只能走鉴定程序。不仅费时,还需要支付一笔鉴定费用,对双方来说都得不偿失。”承办法官想到之前法院搭建的商会商事调解平台,考虑到商会组织贴近企业、熟悉行业规则,遂在诉讼中邀请扬名商会的调解员加入调解。
法院联手商会
从信誉入手巧解纷
参与此次调解的调解员是扬名商会党支部书记,亦是梁溪区人大代表,不仅在商会中有较大的影响力,还与企业家们彼此熟悉,有利于开展居中协调工作。调解前,承办法官与调解员充分沟通案情,指出双方争议如此之大,最主要的原因是合同中没有对产品的标准进行明确约定,如木门的工艺、材料、产品质保以及出现质量问题后的补救措施等,致使在后期出现问题时,两公司各执一词。
这也间接导致在诉讼中申请产品质量鉴定时,双方对于鉴定标准、鉴材等都有不同意见。调解员提出,两公司都是深耕装饰行业的商家,同在一个行业,更看重商业信誉对其今后业务的影响,调解时可以从这方面入手。
调解当日,跳脱出法庭严肃的氛围,大家围坐在扬名商会的会议桌前。调解员与承办法官共同发力,指出家具店供应木门确实存在一定瑕疵,装饰公司在供货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半年之余才提出质量异议,有违常理,并以其以往交易中的付款诚信度作参照,一旦形成判决,不管案件裁判结果如何,对于双方在行业内的商誉将都会产生不小影响,最终避免不了“双输”的结局。经过几个小时候的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两公司同意各让一步,以5万元达成和解,并确定了履行方式,由法院直接从保全金额中扣划款项,案件顺利结案。
多元解纷显优势
“扬法·企航”护营商
该案的顺利化解得益于“商会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模式,相较于诉讼程序,商会商事调解具有高效率、低成本、促共赢的优势。
近年来,梁溪法院扬名人民法庭立足辖区企业集聚的特点,围绕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着力打造“扬法·企航”品牌,做实做优商会商事调解工作。法庭常态化推送部分商事案件至扬名商会开展调解工作,并由承办法官全程跟踪指导,通过柔性方式钝化矛盾、缓和修复关系,促成调解并督促自行履约,并以典型案例为示范,走进企业开展普法问诊,从源头化解同类型案件,有效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