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宁服务保障先行示范区
2022-06-13 16:32: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本报讯(记者 翟敏)近日,为全面落实《江宁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十大工程(2021~2025)》及其实施方案,南京江宁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实施《关于服务和保障江宁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的实施办法》。

  据介绍,该实施办法共32条,从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维度提出服务保障的目标和方向。江宁法院紧紧围绕江宁区建设先行示范区的目标定位,聚焦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十大工程”及其实施方案,精准对接江宁先行示范区建设司法需求,提出“实施更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型城市核心区建设;持续加强法治供给,服务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示范区建设;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高效处理涉府纠纷,助推江宁法治政府建设;全力做好职务犯罪打击和预防,服务保障廉洁江宁建设;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发挥司法引领功能,服务保障现代城市文明建设”八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为把江宁区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影响力的城市重要承载区,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江宁法院从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入手,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司法服务保障各项举措。

  记者了解到,该院将认真贯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法院工作贡献度、首位度、满意度,为江宁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w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