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扬州市中级法院与扬州市民政局联合召开“执行+民政”联合救助协作机制工作座谈会,并举行联合救助机制文件会签仪式。扬州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单华东,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刚出席会议。扬州中院执行局局长宋晓波主持会议。
据介绍,“执行+民政”联合救助协作机制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整合司法与民政资源,破解“执行不能”案件难题的积极探索。单华东指出,部分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仅依靠执行救助难以彻底解决问题。此次法院与民政局建立联合救助协作机制,将有效整合执行与民政资源,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为确保这一机制能够顺利运行,取得实效,单华东强调,法院和民政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机制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规范工作流程,从救助对象的发现、移送到审核、救助,每个环节都要做到有章可循,提高救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救助资金使用、救助对象确定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执行+民政”联合救助协作机制,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这一政策,知晓申请救助的方式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