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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检察院2015年人大报告
2017-01-18 15:27:00  来源: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8日在泗洪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  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第一部分:2015年检察工作

  2015年,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振精气神、开创新局面”为引领,紧紧围绕泗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年来,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全市文明单位”,集体和个人共受到表彰40次,并连续五年被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

  着力保障转型升级。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泗洪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依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突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4个方面制定18条意见,切实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该意见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加强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形成风险研判报告20余份,被市县主要领导批示10余次。其中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刑事诉讼中手语翻译活动不规范问题形成的风险研判报告,先后被省市检察院转发,并被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全力打造民生检察。深化“三服务三走进”、“送法进企业”等活动,重点就预防职务犯罪、环境保护等问题为开发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办理环境资源类和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0件20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刑事立案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帮助24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3万余元。

  合力化解社会矛盾。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严重缠访、闹访案件,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探索实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第三方介入机制,主动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和心理咨询师等人员参与矛盾化解,切实提升矛盾化解合力,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肯定并推广。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53件,处置化解、息诉重点信访案件10余件;开展司法救助11件,发放救助款近10万元。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家庭矫治、心理干预、心理疏导等帮助,对26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评估,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53人次,犯罪记录封存44人次。未成年人帮教矫治项目“让折翼的天使重新飞翔”获得全市第二届志愿服务公益创投大赛二等奖。

  二、坚持惩防并举,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上有新成效

  努力提高侦查工作质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9件31人,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7件8人,查办了梅花镇原镇长王永等科级以上干部10人,办理了县金融办原主任刘健受贿、挪用公款案,车门乡陈龙村“三大员”贪污110余万拆迁补偿款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办理的一件案件获评全省“十佳反贪优质案件”。

  切实提升预防工作成效。依托县委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暨预防职务犯罪检察长宣讲团进机关等活动,全年共向社会提供行贿记录查询1369次5707人,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59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495人次。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等单位开展预防共建工作,组织召开全县惠农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以案释法”暨典型案例剖析会。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全县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开展预防调查,形成的专项调查报告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构建特色惩防工作模式。积极推进惩防联动机制建设,从情况通报、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案件分析、预防介入等方面加强侦查、预防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着力提高成案效率。深化预防介入,主动发现渎职案件线索,并促成反渎部门立案查办了一件副科级干部玩忽职守受贿案件。在办案工作中更加注重“两化”建设在侦查中的运用,着力发挥职务犯罪侦查基础信息查询中心作用,加大侦查设备应用力度,运用侦查技术手段开展案件线索初查15件,成案15件,初查成案率100%。

  三、坚持司法为民,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有新举措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有序。依托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监督力度。全年共审查逮捕案件309件374人,移送起诉案件743件977人,先后办理了1件6人“全能神”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1件13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等一批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推动召开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全面深化“两法衔接”工作,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全年督促立案1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坚持疑罪从无,少用慎用强制措施,不批捕67人,不起诉10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12件。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有效。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6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2件,提出纠正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5件,提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0件,支持起诉11件。

  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有力。全程监督、全力配合县看守所做好搬迁工作,确保了246名在押人员安全有序得到转押。全年共开展看守所安全专项检查12次,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8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严格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人员的决定》,精心做好30名罪犯的特赦工作。共书面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活动违法12件,收监执行8人。

  四、坚持规范司法,在加大监督制约上有新要求

  用健全的制度体系保障规范司法。制定出台了《泗洪县人民检察院2015—2017年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规划》,明确2015年为“规范司法活动年”。先后与相关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支持配合的意见》,制定了《公诉人出庭行为规则》、《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评议办法》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切实推进规范司法。我院规范司法工作做法受到县委主要领导肯定,并先后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集中报道。

  用深入的查摆机制助力规范司法。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的9大方面42个重点问题,将2014年以来办理的1504个案件作为排查对象,深入排查整治在涉案款物、同步录音录像和统一业务系统使用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县政法各部门和律协等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6次,全方位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院规范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曝光台”,不留情面的直接点问题、点部门和点承办人,市检察院为此也在我院专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治整改落实工作现场会,该做法也被省检察院肯定并转发。

  用严格的监督制约促进规范司法。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各类重要案件信息22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489份,公开程序性信息1101条,向律师及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1178次,有效提升检察工作公开透明度。狠抓检委会工作,党组会专题听取检委会工作汇报。全年召开检委会16次,讨论案件14件,审议重大事项4项,检委会监督决策指导功能进一步发挥。聘任了6名特约检察员,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权利告知等活动16次,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五、坚持以人为本,在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提升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不断增强党性修养。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专题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2次,开展领导班子述学和“一把手”上党课活动5次,开展主题教育4次,着力推动各项党建工作扎实开展。省级机关工委领导对我院党建工作进行实地观摩并予以充分肯定,相关做法被省级机关工委简报转发。

  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具体明晰了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及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个人责任,保障铁规禁令发威生效,确保自身净、自身硬。开展车辆管理、会风会纪和出庭公诉等各类督察2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10余条,对干警提醒谈话2人次,对新任中层干部、检察员和新进检辅人员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6人次。我院也顺利通过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考核组现场验收。

  着力提升干警素能。大力深化检察人才培养,通过举办典型案例剖析会、岗位实训和主题演讲比赛等举措,拓展了人才培养层次,促进了业务技能的提升。与苏州大学开展检校共建,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授、强化检察理论研究等方式,提高了干警法学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6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示范标兵”争创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干警进行表彰,全院干警的精神面貌有了进一步提升。

  一年来,我院始终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放在重要位置,12月份专门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了规范司法工作情况,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通过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月”、“代表联络月”等活动,全年共邀请代表参加案件公正性审查、旁听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和实地观摩“侦查模式转型成果汇报”等活动10余次,院领导登门走访代表22人次,对视察和走访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和回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泗洪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座的各位代表关心和监督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举措还不够多,结合司法办案化解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的能力还不够强;检察队伍的职业精神、专业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司法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司法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2016年检察工作意见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打造“全市叫得响、全省过得硬、全国拿得出”的检察院为主线,以建设“检察业务的领先院、文化育检的品牌院、规范司法的文明院”为重点,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泗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认真履职,进一步改进服务大局的方式。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密切关注民生领域犯罪新动向,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服务等检察职能作用,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二是立足实际,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的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全面探索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改革工作,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力争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机制性保障性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规范司法,进一步提高检察公信力水平。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把执行修改后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法作为规范司法的重点,继续整治在侦查取证、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和开展法律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问题,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完善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丰富与代表委员联系的方式,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提案建议。

  四是固本强基,进一步彰显队伍建设的成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要求,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从严治检的全过程。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全面推进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崇尚实干,狠抓落实,奋力开创新常态下的泗洪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泗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