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季度,泗洪县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8件115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33件213人,其中受理危害公共安全案31件31人,占比23.3%(件数),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12件25人,占比9%(件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24件33人,占比18%(件数);侵犯财产案32件41人,占比24%(件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30件79人,占比22.6%(件数);职务犯罪案4件4人,占比3%(件数)。
侵犯财产案件中,受理盗窃罪22件31人;诈骗罪6件6人;职务侵占罪1件1人;敲诈勒索罪2件2人;故意毁坏财物罪1件1人。
2019年二季度,共审结一审公诉案件109件138人,提起公诉102件130人,决定不起诉12件1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纠正遗漏罪行1人。纠正侦查活动监督4件,纠正审判活动监督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