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季度,泗洪县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0件23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71件201人,其中受理危害公共安全案48件49人,占比28.1%(件数),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4件6人,占比2.3%(件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13件13人,占比7.6%(件数);侵犯财产案63件71人,占比36.8%(件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43件62人,占比25.1%(件数)。
侵犯财产案件中,受理盗窃罪53件57人;诈骗罪9件11人;抢劫罪1件3人。
2020年二季度,共审结一审公诉案件153件185人,提起公诉138件166人,决定不起诉15件17人(含附条件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