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四季度,泗洪县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4件60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213件300人,其中受理危害公共安全案60件60人,占比22.5%(件数),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20件34人,占比7.5%(件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37件39人,占比13.9%(件数);侵犯财产案92件108人,占比34.5%(件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56件117人,占比21%(件数);职务犯罪案2件2人,占比0.7%(件数)。
侵犯财产案件中,受理盗窃罪74件86人;诈骗罪15件19人;职务侵占罪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