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季度,泗洪县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2件91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96件282人,其中受理危害公共安全案75件7人,占比29.1%(件数),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16件25人,占比6.2%(件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36件36人,占比14%(件数);侵犯财产案56件83人,占比21.7%(件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70件145人,占比27.1%(件数);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占比1.9%
侵犯财产案件中,受理盗窃罪34件42人;诈骗罪14件19人;职务侵占罪4件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