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上午,市检察院与泗洪检察院共同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案件召开公开答复会,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在答复会上,首先由原案承办人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与理由进行了说明;随后由市检察院复查案件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进行了展示和解释,并详细解答了申诉人的疑惑。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在向承办人详细了解案情后,分别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了意见,并从法理、社会、情理三个方面对该案发生的原因及后果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建议。最终,申诉人表示理解两级检察院对本案作出的决定,接受复查结果。
市检察院与泗洪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共同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
2017-11-07 10:44:00 来源:
编辑: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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