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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
2022-06-13 11:53: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检察机关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对实施检察档案信息化提出了具体标准和措施,明确要求“检察档案纸质与电子两套化管理”。在检察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如何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实体和档案的内容安全,是各级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的问题。

  加强检察档案保密的重要性

  检察档案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信息资源,它是检察院履行宪法职责和进行内部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真实记录,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的档案一旦泄密,将会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直接降低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与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案件查处过程中,泄密可能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甚至使举报人、知情人或办案人遭受打击报复。因此,做好档案保密工作至关重要。

  档案信息化保密面临的挑战

  检察机关档案数据库和管理系统的开发运用。检察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就是要建立档案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完全实现检察档案向数字化管理模式的转变。软件公司的选定、软件的开发、管理系统的投入使用,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失泄密的隐患,给保密工作带来不小的压力。计算机和网络链路等硬件设施的维护使用。建立档案数据库和管理系统之后,无论是档案信息的录入,还是电子档案的远程查阅利用,都离不开计算机和检察机关内部网络,这就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档案信息数字化录入工作的服务外包。检察诉讼、文书档案扫描、编目、录入的过程,工作量十分巨大,而检察机关档案管理人手又十分紧缺,有的档案管理员甚至还要兼任其他工作。因此,检察机关常常需要将档案的录入工作外包给一些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完成,如何确保检察档案的安全,是我们必须要重视的问题。

  加强档案信息化保密的建议

  制度监督。把保密工作融于检察档案信息化建设之中,建立各项工作及其各个环节的保密规章制度,使保密工作有章可循。及时研究和解决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档案信息化保密机制,加强对档案管理部门、档案使用部门、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承建单位等监管和制约。技术监督。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加密存储和传输等安全保密措施,加强管理。对其系统的访问应当采用权限管理机制,不得越权操作。同时,对档案管理系统内合法用户的工作情况作详细的记录,使整个系统有效而安全,确保档案秘密信息不从计算机网络中泄漏出去。人员监督。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实行单位领导责任制,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及日常管理,特别是对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各类软、硬件系统的研制、开发和安装,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承建单位,以及档案数字化工程服务外包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核、确定。

  编辑:w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