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推动化解行政争议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高质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局长秦勇华介绍,为汇聚各方力量,协同化解行政争议,区司法局优化工作流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高标准建成区级行政复议中心,在该区政法综合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并在12个司法所设立基层行政复议咨询点,形成“1+12”的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同时,开通复议案件立案“绿色通道”,探索容缺收件、一次性补正告知等方式,确保行政复议申请应收尽收、能收尽收,扩大行政复议救济覆盖面。
强化法治保障,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该局建立“简案速裁速办、繁案精审细办”工作机制,通过书面征求法律顾问意见、落实案件集体讨论审议制度等路径,汇聚业务条线专家、法律顾问等多行业人才深入参与案件审理,加强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精准认定,保障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高效。将行政复议应诉作为行政执法监督“事后监督”的切入点,针对个案问题及时采取“一案一督办”“一事一整改”等措施,达到以点带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效果。
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区司法局倾力打造“府院联动”升级版,按照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的工作要求,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出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二十条措施》及AB岗应诉制度,构建府院联动信息共享、案件会商、实质化解等工作机制,明确“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监督”理念,推动府院联动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