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胜诉当事人获得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昆山市法院通过与常熟市法院协同办案,顺利执结了一起涉民生案件。
2024年6月,赵某某与冯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常熟市法院裁定认可双方的调解协议,由冯某某赔偿赵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前期医药费共计人民币2.1万元,按照70%责任比例承担,在202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逾期不履行将增加违约金1000元。后因冯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某向常熟市法院申请执行。经过网络查控、现场调查、委托调查等,常熟市法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未能执结。2024年8月26日,苏州市中级法院将该案指定由昆山市法院执行。昆山市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充分利用辖区内“执行+公安”机制优势,提高查人找物的效率和精度。
“执行110”快速响应后,2024年11月13日下午4时左右,被执行人在常熟某便利店门口被发现。考虑到昆山到常熟的车程需要1个多小时,且对女被执行人拘留集中在苏州的另一个区,为减少资源浪费、充分利用原执行法院的信息优势,昆山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与常熟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系,基于原承办人对案件的了解,通过“一案一群”对案件进展进行互通,两地协同开展履行督促。仅1个小时,被执行人当场支付8000元,承诺10日内付清剩余金额,并于次日主动至昆山市法院报到。
在两地法院的法律释明和执行威慑下,冯某某按时至昆山市法院,向执行法官如实申报了财产,并告知其丈夫被刑事拘留,有两个女儿需要抚养,恳请能够给予宽限期,会陆续把款项打入法院账户,保证所有欠款于2024年12月31日前付清。经向原执行法院核实,其家庭确实遭遇重大变故,在向其释明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后,让其提供付款计划,没有进行罚款、拘留。
最终,冯某某于2024年12月30日将所有款项履行完毕,昆山市法院也第一时间联系原执行法官解除所有执行措施。至此,一起涉民生案件快速执行到位,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