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打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格局,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充分肯定该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
5月30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所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反映,2017年7月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立案65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86件,涵盖了法律规定的所有领域;履行诉前程序462件;已提起公益诉讼案件9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检察机关为维护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赞同这个报告”“加大对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支持此项工作”……审议报告时,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检察工作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审议意见指出,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如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需要,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少数机关及人员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认识不高,工作也相对薄弱等。
审议意见强调,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衔接,搞好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技术咨询、法律政策理解与适用等方面的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构建公益保护常态化监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