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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检察院精准诊疗 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显成效
2019-07-31 09:44:00  来源:泗洪县检察院

  2018年以来,泗洪县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常态开展法治宣传、创新帮教矫治、强化综合治理,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开出检察“药方”,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一、关口前移,打好法治宣传“预防针”。一是联动搭建教育平台。与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团县委和关工委等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在教育教学、法治教育、权益保护等诸多领域合力开展工作。联合构建“呵护花蕾—女童防性侵行动”专业团队,填补中小学预防性侵、防治校园欺凌等课程缺失的漏洞,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18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各类普法教育活动20余场,受教育师生、家长达1万余人。二是不断充实授课力量。选派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强的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努力推动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提升新时代检察影响力。如今年5月6日至12日,该院开展泗洪首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耀阳带头,全院6名法治副校长分赴6所学校(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举行法治宣讲,3600余名学生参加活动并从中受益。三是丰富优化普法路径。创新普法路径,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雷锋活动日、检察开放日、六一儿童节等节日,依托未检办案工作区,运用情景模拟、随堂测试、开展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参观办案中心等形式向广大青少年和家长普及法律、预防犯罪知识。

  二、加强引导,用好帮教矫治“感化剂”。一是坚持诉前引导。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根据其心理问题严重程度及所犯案件类型、特点等,进行诉前法治教育和心理矫治。对心理问题较轻的,由案件承办人通过专题教育、心理疏导等方式,从心灵上让其感悟做人的道理。对存在心理问题较重的,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予以专业心理矫治。2018年以来,共对1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诉前引导,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二是突出惩教结合。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坚持少捕、慎诉,对情节轻微、确有悔罪表现的,适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处理,帮助其改过自新,实现宽严相济。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批捕、不起诉实施细则》,制定统一适用标准,规范此类案件办理,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延伸诉后帮教。常态化到看守所、少年管教所对被判处实刑的未成年人回访、谈心,体现人文关怀。对被判处缓刑、管制、作出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联合公益组织,通过参加公益劳动、爱心活动等形式,共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认识自我,培养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2018年以来,已联合帮教30余人,无一人再次犯罪。

  三、献策献力,开好综合治理“靶向药”。一是强化犯罪发案分析。办案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为从根本上防治未成年人犯罪贡献检察智慧。如该院针对未成年在校女生参与卖淫现象进行专题分析,获市县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全县范围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极大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诱因。二是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加强与学校、社区、公安等单位沟通联系,对在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建章立制,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以来,该院针对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消费、教职工性侵在校学生等现象,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0份,有效堵实管理漏洞。三是推动部门协作发力。主动加强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积极推动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如针对非法使用童工现象,联合公安局、法院和人社局会签文件,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行动3次,查处非法用工企业5家,强化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汤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