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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泗洪:办理化解欠薪案获评全国精品案件
2018-06-29 13:02:00  来源:
    2月12日,泗洪县检察院办理的欧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最高检表彰为“2017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该案的办理既体现了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又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大局、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担当。

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犯罪嫌疑人欧某某在承建泗洪县上塘镇某项目的瓦工包清工工程中,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拖欠33名农民工工资11万余元,经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多方躲避、拒不露面,引发农民工时常赴省市有关部门上访讨薪。2016年12月13日,欧某某被泗洪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该局对其提请批准逮捕。在审查犯罪事实的同时,泗洪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承办检察官积极对其进行释法说理,督促其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但由于效果不佳,该院最终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将此情况通报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由该部门继续对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后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干警多次对欧某某进行教育谈话,帮助其分析欠薪行为对自己、对农民工、对社会产生的诸多严重危害,并取得其兄长、女儿协助多次对其进行耐心劝解,督促其认真悔改并及时偿还所欠工资。最终,欧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懊悔,恳请驻所检察干警向其家人转达希望归还欠款并回家过年的愿望。该院随即予以转达,其家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并及时向其中急需用钱的部分农民工支付了工资。同时,驻所检察干警对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逐一进行了走访,充分了解其困难处境和诉求。经过综合分析,该院决定对欧某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立案审查,并向泗洪县公安局送达了《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在充分说明理由后,该局同意对欧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后,欧某某通过变卖资产和实物折抵等方式,主动偿还剩余21名农民工工资;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对欧某某予以谅解,并主动请求办案机关对其从宽处理。最终,这起长达三年的欠薪矛盾得以有效化解。(宿迁泗洪县院执检局报送)

  编辑:汤辉